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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樓水電管線 須同時埋設
3/29/2012
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審議通過「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」草案,
首創「聯合挖掘」措施及「人、手孔蓋下地及齊平作業規定」,日後不
論電線、水管或天然氣等管線,只能同時開挖、一次搞定,施工單位若
違反,將處十萬元以下罰鍰,該草案於議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實施。
過去要挖五到八次
工務局企劃處長蘇榮華說,新大樓若要埋設電線、水管、天然氣、有線
電視等管線,至少要挖五到八次,市府首創「聯合挖掘」,要求建商與
管線單位協調共同施工時間,務必一次到位。
蘇榮華說,以去年申請建照許可三千八百件為例,實施聯合挖掘制度後
,可減少重複刨鋪、挖掘萬餘次,節省逾億元支出,施工單位若違反規
定,將處十萬元以下罰鍰、停發許可證等。
高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林佩樺說,「聯合挖掘」可避免道路
重複挖掘。民眾王敏玲也表示,挖馬路一定造成路面變窄,汽、機車爭
道,易發生事故,「一次到位當然較好,否則對用路人很不方便」。
《新聞來源:蘋果日報》
1 意見
這才叫做所謂的路平專案!!!!!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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